重庆新版装配率计算细则: 新增信息化应用分值、调整全装修实施范围
[发布时间:2021-02-03] 浏览次数:次
重庆新版装配率计算细则:
新增信息化应用分值、调整全装修实施范围
1月21日,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《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(2021版)》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,《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(试行)》(渝建〔2017〕743号)同时废止。与上版细则相比,在保持装配率整体计算分值仍为100分不变的情况下,建筑主体结构由50分降低为45分,调整增加信息化应用5分;同时调整了全装修实施范围,5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不强制要求实施全装修。调整的内容主要如下:
1.主体结构
(1)引导采用竖向预制构件,对竖向预制构件调整为“15%≤比例≤75%,10~25分”;
(2)适当降低水平预制构件分值;
(3)增加预制梁得分项;
(4)增加预制构件采用标准化构件得分项;
(5)增加成型钢筋加工配送一体化得分项。
2.非承重围护墙
非承重围护墙总计算分值保持10分不变,修订后包含5类装配式建筑技术,即采用具有自保温功能的薄砌工艺墙体、采用高精度模板施工工艺的全现浇外墙、采用预制围护墙、预制围护墙与保温、隔热一体化、预制围护墙与保温、隔热、装饰一体化,根据技术应用情况分别设置为3分、4分、5分、7分、10分。由于当前阶段非承重围护墙推广预制墙板尚未完全成熟,因此提出目前已较为成熟的具有自保温功能的薄砌工艺墙体可得3分,采用高精度模板施工工艺的全现浇外墙可得4分。
3.内隔墙
内隔墙总计算分值保持10分不变,包含3类装配式建筑技术,即采用预制内隔墙,预制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,预制内隔墙与管线、装修一体化,根据技术应用情况分别设置为3分、5~7分、7~10分,其中采用预制内隔墙的计算分值由“5分”降低为“3分”。内隔墙非砌筑采用三选一的形式,既让项目有多种装配式建筑技术可供选择,也可逐步引导预制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、预制内隔墙与管线及装修一体化等装配式建筑技术集成应用。同时由于绿色建筑标准已要求强制实施内隔墙非砌筑,故降低其计算分值比重。
4.全装修
调整全装修实施范围,对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分类别设定分值。一般来说,5层及5层以下居住建筑业主自主装修意愿强烈,因此提出5层及5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不强制要求实施全装修,公共建筑可采用仅公区和确定使用功能的区域装修。同时,从装配式建筑实际实施情况考虑,对“公共建筑仅公区和确定使用功能的区域装修”,其干式工法楼地面、集成厨房、集成卫生间各项技术也无法采用,故可将上述各项分值(18分)计入计算项目中缺少的计算项分值。对“5层及5层以下的居住建筑未采用全装修”,可将全装修、干式工法楼地面、集成厨房、集成卫生间分值(24分)计入计算项目中缺少的计算项分值。
5.信息化应用
新增信息化应用得分项,分值5分,其中BIM数据在设计、施工、生产中的有效传递1分,采用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实现人员管理数字化1分,实现施工作业行为和管理行为数字化2分,实时生成数字化档案1分。修订原因: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的数字化管控;二是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;三是推动数据共享。
(中国建设报)